○中學生就學期間只安排1次。
○原則上單批次學生數(shù)不超過200人。
○不得以營利為目的。
○不得收取任何回扣。
○采取招標形式進行。
○隨行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學生。
研學旅行是面向全體中小學生,由學校組織安排,以培養(yǎng)中小學生的生活技能、集體觀念、創(chuàng)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一種普及性教育活動。記者從市教育體育局獲悉,為加強和規(guī)范我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活動,該局出臺《安慶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活動七項規(guī)定》,對我市中小學開展研學旅行活動提出具體要求。
按照規(guī)定,要本著“誰組織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,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。應根據需要配備一定比例的學校領導、教師和安全員,也可吸收少數(shù)家長作為志愿者,負責學生活動管理和安全保障。學校委托開展研學旅行,要與有資質、信譽好的委托企業(yè)或機構簽訂協(xié)議書,明確其承擔學生研學旅行安全責任。
應本著“學生自愿”原則,不得強迫學生參加。開展研學旅行活動須事前召開家長委員會征求意見,家長委員會參與制定活動方案。全市中小學要高度重視研學旅行的育人功能,加強研學旅行校本課程建設。凡是沒按課程要求制定研學方案的“只旅不學”一律不予審批。
規(guī)定要求,全市中小學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,圍繞規(guī)定的主題及劃定的范圍開展活動。研學旅行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、初中一到二年級、高中一到二年級。小學生就學期間,研學旅行不超過2次,初中生和高中生在就學期間只安排1次。小學以縣區(qū)內研學旅行為主,初中以市內研學旅行為主,高中以省內研學旅行為主。中小學生研學活動原則上要到經教育部門認定的研學旅行基地進行。研學旅行時間應盡量避開旅游高峰期。研學旅行活動原則上單批次參與學生數(shù)不超過200人。各中小學不得擴大活動范圍,不得超規(guī)模組織,未列入的年級不得開展研學旅行活動。
另外,規(guī)定還指出,中小學研學旅行活動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(chuàng)收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取任何回扣。要采取招標的形式進行,不允許指定相關企業(yè)或機構。中小學隨行人員不得在研學旅行活動期間擅自離開學生,不得飲酒,不得從事任何無關活動,如有違反將嚴肅追責。